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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找2022年广西“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8:13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西清廉家庭建设专责小组《关于协助做好寻找2022年广西“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函》的通知,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各单位可根据要求把推荐对象报校工会,学校根据条件组织推荐评选,推选1户“最美清廉家庭”及1名“廉洁家属”参加2022年广西“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的评选。现将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每个单位限报1户“最美清廉家庭”、1名“廉洁家属”。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广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2022年度广西“廉洁家属”推荐表》、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于2022年8月4日(星期四)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材料发送到工会办公室OA邮箱。材料命名为“XX(单位)—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推荐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老师,13471037688

三、推荐条件

(一)广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条件

1.家庭成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家庭成员党纪法规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问题。

3.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践行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德治家,以廉为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具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

4.家庭成员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簿葬;勤劳节俭、厉行节约,绿色消费、文明用餐。

5.家庭成员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真诚做人、守信做事,践行诚信规范,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6.家庭成员注重清廉思想教育,重视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培养;家庭成员人际关系良好,家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二)广西“廉洁家属”推荐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提醒家属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正确对待家属手中的权力,支持家属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帮助家属把好“家门”,不收礼,不受贿,不说情,不接受妨碍家属正确行使权力的宴请,不干涉家属的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3.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摒弃在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对子女和亲属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正确对待和处理亲友关系,不利用家属职权的影响为子女、亲属牟取好处。

4.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身公正廉明的言行,营造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为子女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教育子女自强自立,告诚亲属自尊自爱,以德治家,以俭持家,以廉保家。与家庭成员做到在事业上相互支持、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学习上相互促进,努力共建幸福家庭。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家庭成员中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3.家庭成员中有参与“黄、赌、毒”的;

4.家庭成员中有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有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

8.家庭成员中有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9.家庭成员中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不宜保留称号的行为的。


附件:

1.广西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广西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转发<关于协助做好寻找2022年广西“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函>的通知》

2.清廉家庭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寻找2022年广西“最美清廉家庭”“廉洁家属”活动的函》

3.2022年度广西“最美清廉家庭”推荐表

4.2022年度广西“廉洁家属”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校工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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