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民大首页
微博    微信  
 
民大要闻更多 >>
广西民族大学召开“校长有约”座谈会
自治区司法厅代表到广西民族大学交流
广西民族大学召开教代会制度文件汇报会
韦仕珍带队赴贵州民族大学调研
2026年广西处级干部提升领导干部现代化...
广西民族大学召开党委常委会学习会
校领导工作简讯(5月18日—5月24日)
【喜讯】广西民族大学获批第三批四部委...
韦仕珍带队巡查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到...
媒体关注更多 >>
新华社客户端 | 广西优秀教师代表“教育...
新华网 | “对话金秀—‘世界瑶都’理论...
中国新闻网 | 广西举办“教育家精神”宣...
新华网 | 广西优秀教师代表“教育家精神...
广西广播电视台 | 《琴乡锦地——崇左板...
法治网 | 广西民族大学创新打造涉外法治...
道中华 | 2026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铸牢中...
人民网 | 第八届多语种接力同传赛决赛落...
新华网 | 第八届多语种接力同传赛决赛落...
新华网 | 广西民族大学召开“我与祖国共...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七集 永立潮头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六集 合作共赢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五集 《强军路...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四集 凝心铸魂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三集 攻坚克难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二集 《人民至...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一集 《举旗定...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民大新闻网 >> 通知通告 >> 正文
 
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组织申购南宁市古城路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第八次分配)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    摄影: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54    浏览次数:

学校相关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 〔2019〕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南宁市古城路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进行第八次分配,本次分配的房源为44套。请我校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房源情况:参阅附件“房源情况”。

二、调剂对象:参阅附件“申购条件、交纳购房及车位定金、报送申购人员名单”。

三、申报相关说明:

(一)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协助做好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购买,购房风险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购房、选房、缴款等事宜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购调剂住房的教工向建设单位报名。报名咨询:万泽亚(联系电话:0771-8805700)。

(三)参加本项目购房的教职工属已享受国家福利政策,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福利性购房。

(四)校内公租房住户参加该项目的,须在申购房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退还租住的公租房。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古城路4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第八批分配)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7日

上一条:关于计划停电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推荐评选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