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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组织申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南宁市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摄影:    时间:2025年02月10日 22:23    浏览次数:

学校各相关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南宁市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的通知》(桂事管房改字〔2025〕2号),该项目有20套剩余房源可供调剂,请我校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房源情况:参阅附件“房源情况”。

二、调剂对象:参阅附件“供应对象”。

三、申报相关说明:

(一)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协助做好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购买,购房风险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购房、选房、缴款等事宜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报名及项目咨询:黄丽  0771-5388179,覃科勇 (代建): 18677187615。

(三)政策咨询。办理准购证业务咨询:区直危旧改业务窗口,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乐路1号,联系电话:0771-8805704;相关调剂政策咨询:区直住房保障中心保障房管理科,联系电话:0771-5711690、0771-5770809。

(四)参加本项目购房的教职工属已享受国家购房福利政策,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福利性购房。

(五)校内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参加申购的,须在申购房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四、请各单位有购房需求且符合申购条件的教职工于2025年2月20日17:00前将申购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旧图对面资料中心204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联系电话:3260419、1329926926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购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南宁市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的通知》(桂事管房改字〔2025〕2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2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通知 下一条: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组织申购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竹路28号新竹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第二次分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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