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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摄影: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7:52    浏览次数: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以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

1.覃冰清等6名2018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本层次学生,于2025年2月2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7年);谢聪成等75名2019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生,于2025年2月2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6年),且未申请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龚宏日等475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未按学校要求缴费,未办理任何手续且欠费达半年以上,具体名单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本人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提交纸质申请(邮寄材料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我院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按自动退学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纸质申请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何老师,联系电话:0771-3260488。

特此公示。


附件:1.拟作退学处理的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2.拟作退学处理的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未按学校要求缴费)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对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下一条: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召开第五届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广西赛区启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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