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205号)精神,为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低效闲置资产底数。各单位对照资产台账、会计账、实物等情况,以2024 年12 月31为基准日,对各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核查,重点核查各单位资产的使用状况,将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进行详细登记。低效运转资产是指目前及未来规划中使用效率和效益较低且不存在特别安排的资产,闲置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已停用 6 个月以上或不需要使用的资产,超标准配置资产是指超过现有配置标准的资产。
二、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各单位统计的低效闲置资产进行校内盘活,对无法有效盘活的资产上报学校审核后再纳入广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系统的政府公物仓进行统一管理、调剂共享、依法处置。
三、责任分工
(一)各单位占有使用的设备、家具、软件等资产,由各单位进行核查。
(二)学校土地、车辆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并进行核查。
(三)房屋及构筑物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并进行核查。
此项工作事关学校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国资处也将适时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有意隐瞒不报,存在应入仓不入仓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前填写低效闲置资产情况表(见附件)并将表格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OA邮箱。未尽事宜,请联系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覃老师,联系方式:3260358、15277042766。
附件:低效闲置资产清查盘点及纳入政府公物仓管理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