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弘扬先进典型,推动学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2024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二)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系统专兼职干部(包括校工会委员、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校工会专职干部、各分工会主席(含直属工会小组长)。
(三)工会积极分子:全校在职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参见《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民大工字〔2018〕10号)。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请按照《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进行自评,校工会对近两年来各分工会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积分。先进个人由所在部门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先进个人推荐表,经由分工会、工会小组审核后报校工会办公室。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按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总数的25%比例评选。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20名。
(三)工会积极分子:按各单位工会会员总数的5%比例评选。
已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称号的分工会和个人,应获得校级相应的荣誉称号,不占评选名额。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填写推荐表并附相关事迹材料。
(二)初审:校工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初步审核。
(三)评审:校工会组织学校第十三届工会委员对初审通过的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校工会将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五、材料报送
(一)先进集体: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
(二)优秀工会干部:填写《广西民族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三)工会积极分子: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四)报送时间:请各分工会、工会小组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2:00前将工会工作自评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先进个人推荐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一式二份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会办公室OA邮箱。
(五)联系人及电话:韦薇,3260107。
六、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要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确保评选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的撰写报送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真正把那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七、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获奖的集体颁发奖牌;获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附件:1.民大工字〔2018〕10号《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3.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广西民族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5.广西民族大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校工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