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结合学校毕业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户口迁移信息
(一)保卫处已将2025年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名单私发到各有关学院办公室OA邮箱,请注意查收。
(二)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填写《2025年毕业生户口异动情况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唐忠华老师OA邮箱。
(三)毕业生户口去向情况详见附件2(《202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迁往地是否接收户口,请毕业生务必了解清楚再填写《登记表》。
(四)毕业生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真实有效。
二、办理户口迁移
(一)户口迁往广西区内。户口迁往广西区内各市县的毕业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在离校前,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保卫处202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持《常住人口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相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所在的派出所申报户口即可。
(二)户口迁往广西区外。
全国大部分市县已经开通户口迁移全国通办业务(无需《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广西区外各市县的毕业生,请向户籍接收地派出所咨询是否需要《户口迁移证》,若无需办理《户口迁移证》,在离校前,持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保卫处202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持《常住人口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相关的入户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所地派出所去申报户口即可,若部分区外县市确实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联系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唐老师办理《户口迁移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
(三)参军入伍注销。参军入伍的毕业生请根据部队要求及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参军入伍户口注销。若需要办理参军入伍注销,请联系保卫处户籍科唐老师办理《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单》,毕业生需持《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单》到所属部队报到。
(四)若毕业生确实不便到保卫处户籍科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可联系保卫处户籍科唐老师帮忙邮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户籍科唐老师,联系电话3260124、15677126568。
附件:1.2025年毕业生户口异动情况登记表
2.202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3.2025年户口在校的毕业生名单(私发到各有关学院办公室OA邮箱)
保卫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