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5年临近岁末,为保障学校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各类经费规范、及时报销,现将年末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工作安排
1.日常报销业务正常办理
财务处新系统自上线以来,运行稳定顺畅,有效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11月各类报销业务照常开展,请师生合理安排时间,有序提交报销材料。
2.年底封账时间另行通知
年末封账时间将根据学校整体财务工作安排确定,具体通知拟于12月发布。建议各单位提前整理票据,尽量于11月完成报销、付款及借款清理等工作,为年终决算预留充足时间。
3.加快采购业务结算进度
设备、家具、图书等采购项目周期较长,请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注意把握进度,按规定推进招标采购流程。已完成招标的项目,应及时督促供货方履行合同并组织验收,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验收、结算及支付。
二、预算执行相关要求
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年底“突击花钱”,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财政专项项目
涉及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学生资助经费、基建项目、实验教学中心奖补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特色本科高校建设及教学质量工程、广西一流学科建设等财政专项经费的单位,应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达到考核要求。
2.学校零基预算项目
各单位公用经费、交通费、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学生活动费、实验教学材料费、学校专项经费等零基预算项目,应尽快完成日常报销业务。年末未执行完毕的经费,将按零基预算管理要求统一收回总预算统筹。
3.教学及科研配套经费
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教学及科研配套经费(结转满两年),须在年内使用完毕。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结余两年以上的经费,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注意及时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往来款项清理
年终决算前,请各单位配合完成各类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包括借款、预付款及暂存款项、预开发票等。借款超过三个月且无特殊原因的,请尽快办理结算,已到账的暂存款项应及时认领并处理。
2.票据报销时限
2025年度开具的发票应尽量在当年完成报销。2025年12月的发票可延至2026年3月31日前报销,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自11月起,财务报销业务进入高峰期,请各单位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积极配合完成年度报销及借款清理工作。
感谢广大师生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财务处将继续做好服务工作,保障年末报销及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