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保证2025年度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年终财务报销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各类业务报销截止时间
1.报销单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18时,届时财务处将暂停受理除基建工程及专项维修工程、图书购置、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重大项目开支以外的报销业务,数智财务网上报销系统将同步关闭,暂停提交单据,已提交的单据可以继续流转报销。纸质报销单及相关附件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18时,自助投递机将同步关闭。
2.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已填报的日常报销单及发放单,请尽快于纸质报销单接收截止时间前交财务处办理。
4.本年度已由财务处受理但未补齐材料的问题报销单,请在收到受理会计通知的一周内补齐材料,截止12月19日未补齐材料的纸质单据,财务处将退回至报销人所在单位。
二、办理暂付款及借款冲账的时限
为落实2025年自治区国有“三资”清查任务的重点要求,本次往来款清理工作是各级各类巡视检查的关注重点,逾期未完成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请各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对于借款时间已达3个月以上的个人借款(2025年9月30日前产生的借款),如无特殊原因,需于12月19日前报销冲账或将所借款项归还学校。
2.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财务制度规定。各类暂付款未清账名单后续将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或本项目各类暂借、暂存款项的清理核销工作,落实有关人员于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清账核销手续,以免影响本单位的财务报账。
3.已办理预开发票但款项未到的单位,请经办人通知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如不按时汇款,须退回已开票据,2026年停止办理经办人所在单位的预开票业务。
三、收入款项认领及清缴要求
1.对已到账未认领的科研经费及其他暂存款项,请相关教职工及时于12月19日前在数智财务系统办理认领手续,届时将同步暂停开票业务。
2.请各单位在12月12日前清理排查本单位利用学校资源取得的各项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务必于12月19日前将所有收入缴至学校对公账户。
四、2026年开账时间安排
2026年开账时间将根据财政预算划拨时间及年终决算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为及时、真实、完整反映年度收支情况,请各单位及时办理报销业务,2025年的发票须在2025年当年报销,2025年12月开具的发票可延至2026年3月31日前办理报销,原则上逾期均不予报销。
2.2025年报销截止后,公务卡报销还款业务同时暂停,但公务卡可以正常使用。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活动而不能及时报销的,请持卡人先垫付还款,并保留发票、消费明细等相关票据,待开账后,由财务处将报销款打入持卡人的公务卡中,溢缴款(超过额度部分)可以自主取出,不收手续费。
3.自12月起,财务报账工作已进入高峰期,请各单位根据2025年经费使用计划,严格预算开支范围,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进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时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感谢各单位和及全校师生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