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民大首页
微博    微信  
 
民大要闻更多 >>
广西民族大学举行2026年“光荣在党50年...
中国翻译协会“公示语翻译工程”调研座...
翻译专业硕士学位(MTI)导师培训班结业...
广西民族大学召开高峰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会
唐平秋带队到东兰县调研
广西民族大学召开实验室安全反馈问题专...
广西民族大学举行2026年留学生毕业结业...
唐平秋带队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活动
广西民族大学举行2026届毕业典礼暨学位...
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
媒体关注更多 >>
广西日报 | 百舸竞速 佳节赏韵·雨中竞渡
广西云 | 中外师生雨中竞渡
中国新闻网 | 泰王国驻南宁总领事馆举办...
中国新闻网 | 广西高校与中新社携手培养...
中国日报网 | 民族地区国际传播人才培养...
新华网 | 广西民族大学举行第二届“国家...
新华社客户端 | 广西优秀教师代表“教育...
新华网 | “对话金秀—‘世界瑶都’理论...
中国新闻网 | 广西举办“教育家精神”宣...
新华网 | 广西优秀教师代表“教育家精神...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七集 永立潮头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六集 合作共赢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五集 《强军路...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四集 凝心铸魂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三集 攻坚克难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二集 《人民至...
《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第一集 《举旗定...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民大新闻网 >> 通知通告 >> 正文
 
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组织申购南宁市幸福庭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庞婷婷    摄影: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0:36    浏览次数:

学校各相关人员: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幸福庭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函》(南市监函〔2026〕856号),该项目有10套剩余房源可供调剂,请我校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参阅附件“幸福庭院情况”。

二、申报相关说明:

(一)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协助做好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购买,购房风险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购房、选房、缴款等事宜均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

(三)参加本项目购房的教职工属已享受国家购房福利政策,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福利性购房。

(四)校内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参加申购的,须在申购房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三、请各单位有购房需求且符合申购条件的教职工联系吴女士,0771-5552267,15278140689。

附件:《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幸福庭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函》(南市监函〔2026〕856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30日

上一条:广西民族大学首尔科大人工智能国际研究生院2026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下一条:广西民族大学2025-2026学年博世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