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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组织申购南宁市幸福庭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庞婷婷    摄影: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0:36    浏览次数:

学校各相关人员:

根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幸福庭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函》(南市监函〔2026〕856号),该项目有10套剩余房源可供调剂,请我校符合购房条件的教职工报名申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参阅附件“幸福庭院情况”。

二、申报相关说明:

(一)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协助做好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购买,购房风险由本人承担。

(二)本次购房、选房、缴款等事宜均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

(三)参加本项目购房的教职工属已享受国家购房福利政策,今后不再享受国家福利性购房。

(四)校内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参加申购的,须在申购房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三、请各单位有购房需求且符合申购条件的教职工联系吴女士,0771-5552267,15278140689。

附件:《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购南宁市幸福庭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非还建住房的函》(南市监函〔2026〕856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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