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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思湖校区八坡3—10栋公有住房杂物房拆除工作的公示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庞婷婷    摄影: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8:44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为彻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人居环境,提升校园整体规划品质,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决定,学校拟对相思湖校区八坡3—10栋公有住房配套老旧杂物房实施专项拆除改造工程。为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监督权,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拆除范围

本次拆除对象为学校相思湖校区八坡3—10栋教职工公有住房楼栋配套附属杂物房,均为学校出资建设的公有资产。

二、拆除原因及安全隐患

本次拟拆除的杂物房均为早期配套简易建筑,因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老化严重,已存在多重突出安全隐患,无继续保留使用价值。一是建筑结构老化严重,建筑稳定性极差,经排查已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极端天气下易发生坍塌事故,严重威胁周边教职工人身及财产安全。二是杂物房普遍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堆放杂物、废旧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等问题,消防设施缺失、消防通道堵塞,火灾风险极高,属于校园重点消防安全隐患点位。三是部分杂物房长期闲置废弃,卫生脏乱差,易滋生白蚁蚊虫鼠患、堆积垃圾杂物,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及整体风貌。为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彻底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亟须对该批杂物房统一拆除清理。

三、政策依据

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通知

3.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务会关于拆除学校八坡3—5栋公有住房杂物房的决议

四、工程经费预算说明

本次杂物房拆除工程包含建筑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现场保洁等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预算经学校后勤处及财务部门审核,资金来源为学校专项经费,所有费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五、整体工作安排

1. 公示阶段: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期7个工作日,面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公示,主动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监督。

2. 搬迁清理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发布正式搬迁通知,明确杂物房个人物品清理搬迁时限,组织教职工有序清理私人物品,安排专人现场引导、协助搬迁工作。

3. 施工筹备阶段:完成物品清理后,敲定具备正规资质的施工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围挡隔离、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报备相关部门审批。

4. 集中拆除阶段: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开展标准化拆除作业,全程做好安全管控,杜绝施工安全事故,同步做好扬尘治理、噪音管控,减少对教职工生活的影响。

5. 收尾整改阶段:拆除完成后,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平整场地,排查整治遗留安全隐患,完成场地清理及后续环境优化工作。

六、公示与监督说明

1. 本公示在学校官网、教职工楼栋公示栏同步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若有异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反馈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真实客观、实名登记,以便核查回复。

3. 联系部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电话:3260419、3060806。南宁市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住宅区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电话:15994382294。

联系地址:资料中心203室房产管理科,8坡2号楼1楼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启动杂物房拆除各项工作;若收到异议,学校将及时核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妥善处理、另行公示。

特此公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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