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和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管理办法》、《广西民族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外派教师及借调境外机构人员选派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作为老挝国立大学孔子学院、泰国玛哈沙拉坎大学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负责为合作共建的孔子学院推荐和选派中方院长。为保证学校合作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有序轮换,持续稳健推进孔子学院各项工作,现面向校内遴选老挝国立大学孔子学院、泰国玛哈沙拉坎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员,具体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能够适应境外长期独立工作。
3. 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含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含)。
(二)职称/职务资历(满足其一)
1.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 任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岗位满1年。
(三)管理与教学经验
1. 具有行政管理经验;
2. 具备应有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经验;
3. 熟悉高校办学规律、国际交流合作流程与项目管理。
(四)外语与业务能力
1. 熟练使用英语或孔子学院所在国官方语言,具备书面与口头工作交流能力。
2. 熟悉汉语国际教育、孔子学院运行、项目策划、活动组织、财务预算与资产管理。
(五)综合能力
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公共关系、应急处置、跨文化交际与领导能力。
二、优先条件
1. 具有海外学习/工作/支教经历;
2. 掌握孔子学院所在国官方语言;
3. 具有孔子学院管理、国际中文教育管理相关经验。
三、储备人数、任期及待遇
1. 按照1:2的比例,每所孔子学院储备中方院长人选2人,共计4人;
2. 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1年;
3.外派间中方院长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岗位职责
1. 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和孔子学院工作,服从基金会、语合中心和我校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 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 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和文化推广。
4. 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语合中心、基金会及我校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 协调外方保证语合中心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我校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 服从组织安排,能够按期赴任、按期返校,无擅自离岗、逾期不归风险。
7.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相关材料。
五、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1.申请人应填写《广西民族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6年11月20日18:00前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kongzi@gxmzu.edu.cn;
2. 学校将根据选拔标准和选拔通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岗位需求确定推荐人选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校内选拔,择优作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储备人员,参加由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择期派出。
联系人:周老师、罗老师
电话:3260218、3265286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2026年11月6日